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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市场供求信息发布须知
为解决通用航空要素市场信息不透明、中间环节多、交易成本高的问题,运输司在本系统增设了“通用航空市场供求信息平台”版块,面向行业相关主体,提供信息发布的渠道,具体须知如下:
一、供求信息发布主体
通用航空相关的各类法人组织,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等。
二、发布内容
(1)通用航空作业招标信息;
(2)通用航空专业人员供求信息;
(3)航材供求信息;
(4)航空器供求信息。
三、发布时间
每条信息以90天为限,发布方亦可提前结束发布。
四、账号注册
(1)通航运营企业,使用已有通用航空管理系统账号登陆发布信息;
(2)其他相关单位,须申请供求信息平台账号,登陆后可发布信息。
五、信息审核与平台维护
为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及真实度,运输司委托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用航空分会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平台进行维护和管理。
信息发布需求提交后,将于24小时内予以审核发布,如未获通过,可通过系统查询原因。
如使用信息发布平台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随时向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用航空分会进行咨询和反馈。
联 系 人:刘鹏
联系电话:022—24092396
邮 箱:liupeng8299@163.com
注:
1. 本平台仅为用户提供便利和信息,民航局不对这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或完整性负责。
2.通用航空相关单位,主要指通用航空相关保障行业,包含通用航空作业项目应用方、通用航空机场、维修企业、航材供应商、FBO、FSS、通航资租赁企业、保险提供商等。